明冠新材回复第二轮问询函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逐步导入阶段
6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明冠新材(688560.SH)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前募项目,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募变更POE胶膜扩建项目资金使用比例为85.44%,2022年1-3月月最高产量为设计产能的16.56%;该项目拟新增12条生产线中已安装的仅有4条生产线;(2)POE胶膜扩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924.59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7,461.75万元,占比高于本募铝塑膜建设项目和无氟背板建设项目;(3)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处于逐步导入阶段,前期总体产能和产量明显偏小,在生产规模效应层面不存在竞争优势,毛利率水平偏低;(4)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为16,323.56万元,其中3,000.00万元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9,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23.56万元暂未确定用途。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结合发行人POE/EVA产品当前及在建产能、在手订单情况,进一步分析前募变更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而未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原因及合理性;(2)POE胶膜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具体投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铺底流动资金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前募项目变更前后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4)超募资金的前期使用情况以及未来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明冠新材回复称,2021年3月,公司前募变更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而未投资于无氟背板和铝塑膜扩建项目,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而公司原有产能较小,随着客户的逐步拓展与导入已无法满足下游需求;二是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与太阳能电池背板拥有相似的技术基础与客户基础,扩张产能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三是公司在IPO募投项目中已经结合实际需求投资了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和铝塑膜产品建设项目,在综合考虑各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下游市场拓展进度、募集资金规模及使用效率等因素后,公司未将前募变更资金投入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和铝塑膜产品建设项目。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而公司原有产能较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作为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广泛运用于光伏组件产品,目前1GW光伏组件所需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面积约为1,000万平方米。2021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约为170GW,以此推算2021年全年封装胶膜市场需求约17亿平方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量乐观情况下将达到约330GW,在此情况下封装胶膜需求量将达到33亿平方米,总体市场容量和复合增速均较为可观。
POE及EPE胶膜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市场占比为23.1%,较2020年增长6.7个百分点。POE胶膜及EPE胶膜主要用于双玻组件,在整体光伏组件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双玻组件市场占比逐步提升的双重加持下,未来POE胶膜及EPE胶膜的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增大。由于EPE胶膜结构为EVA-POE-EVA,公司POE胶膜产线可根据投料调整生产EPE胶膜产品,因此能够同时对应POE胶膜及EPE胶膜的市场需求。
在前次募投变更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之前,公司仅有两条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线,满产后年产能为800万平方米,占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市场整体规模的比例不足1%。随着2020年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实现对中节能、东方日升、REC等客户批量出货,并完成隆基股份的产品认证和晶澳科技的产品导入,公司原有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能已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产能扩张具有紧迫性。
综上所述,受到光伏组件市场持续高景气度以及双玻组件市场占比逐步提升等因素的作用,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未来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而公司原有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能偏小,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将前募变更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顺应了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的市场发展趋势和自身经营需要,具备合理性和紧迫性。
2、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与太阳能电池背板拥有相似的技术基础与客户基础,扩张产能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报告期初,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由于太阳能电池背板与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之间在技术基础与客户基础方面具有相通性,公司依托在太阳能光伏背板领域积累的技术资源与客户资源,拓展了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
由于两类产品在技术基础与客户基础拥有较多共通之处,且公司自2019年起已开始逐步量产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基础。公司此前将部分IPO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扩张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产能是基于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的理性选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公司前募变更用于投资POE胶膜扩建项目而未投资于无氟背板和铝塑膜扩建项目,系在已规划产能建设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各产品的发展规划、项目紧迫性、客户拓展进度等因素后的理性选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具有合理性。
受到业务规模扩大、行业上下游结算特点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POE胶膜扩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较高符合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陈蒙蒙)
关键词: 明冠新材 第二轮问询函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 光伏组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