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文:未经著作人许可向公众发布其作品 胶州一广告传媒公司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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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版权维权工作,近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开启版权维权执法新征程,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维权执法工作,重点打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和未经许可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深入营造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共同推进“版权强国”建设。

据了解,在维权执法过程中,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胶州某广告传媒公司涉嫌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该公司法人在大量证据面前承认了违法事实,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考虑到该公司其违法程度轻微,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警告、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人民币。

据悉,此次维权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共明察暗访培训机构、娱乐场所、经营企业50余家次。截止10月底,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查处著作权行政立案6起,已结案4起,行政处罚1.78万元。

下一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版权维权”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打击侵权盗版为抓手,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强化版权保护力度,推动全市版权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关键词: 行政执法局 著作权人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