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一”5大消费警示:理性,再理性!
“双十一”购物节已拉开序幕,满减、秒杀、优惠券等令人目不暇接。11月10日,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市消保委发布五大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警示一:认清“套路”,莫被“忽悠”
“双十一"期间,各家电商纷纷打出促销牌,秒杀、打折、红包、优惠券、预付定金直减等不停歇。然而,个别商家玩起"先涨后降"的套路,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此外,个别商家的预付定金直减的活动,消费者需提前支付定金,如未支付尾款则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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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面对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要理性购物,避免因冲动消费落入商家"套路"。此外,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并区分"定金"和"订金",了解预售规则及时支付尾款,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而订金原则上可退。
警示二:拼团购物,谨慎下单
"双十一"期间各家电商的拼团促销良莠不齐。拼团的价格往往低于一般销售价,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买到的商品质量有时会不符合预期。而拼团是出于某一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拼团交易成功后就解散,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就难以再组织起来维权。此外,拼团购物需提前支付,成团后发货,存在发货不及时的风险。
消费提醒:拼团购物前要仔细查看商品介绍,确定好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条款,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此外,消费者要谨防低价陷阱,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仔细甄别,谨慎购买,尽量选择大型、信誉好的平台进行拼购。
警示三:直播带货,理性参与
随着网络交易模式快速迭代,“直播带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部分“直播带货”存在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无保障、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困难等问题。
消费提醒:对于选择购买直播营销的商品时,要保持理性克制,不要被主播的煽动性言语和滤镜技术带乱了节奏。看到心仪商品时,要对商家主体信息、商品质量、数量、品牌、样式、售后等重要信息了解清楚后再下单。
警示四:个人隐私,加强保护
商家的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给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近年来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而App过度索要授权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导火索之一。
消费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正规渠道下载APP。对于不同的APP尽量设置不同的密码,以防密码被不法分子攻破后造成一系列应用程序账户安全的沦陷。
如果发现APP过度获取或者非法获取隐私信息,对个人信息安全存在威胁,第一时间截图并保存凭证,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警示五:依法维权,留好凭证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消费者容易遇到商家的价格欺诈、承诺不兑现、发货慢以及物流暴力等问题。遇到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往往面临维权难的问题。
消费提醒:发票等购物凭证是依法维权的重要凭证。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收好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如果产生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4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