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游客代买景区门票却不带游客进入景区,崂山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旅游景区诈骗犯罪_每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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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临近,随着群众外出旅行、踏青需求的增加,各地文旅市场快速升温,外地来崂游客人数也持续增长。然而,个别“黑导游”“门票黄牛”抓住了外地游客对崂山景区购票流程和景区环境不熟悉的空子,通过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牟利,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月25日,崂山法院宣判一起涉崂山旅游景区门票的诈骗案件,对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10385元,发还涉案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郭某某、赵某某(另案处理)在青岛崂山景区外招揽外地游客前往崂山风景区游玩,使用其手机微信、支付宝代游客在崂山风景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门票并收取游客门票费用。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采取带领游客仅在旅游专用道路行驶游玩、不进入景区且不激活电子门票,待游客离开后将电子门票进行退票的方法,骗取游客门票款共计人民币1.12万余元。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钻外地游客对崂山景区不熟悉的空子,使用代买门票再退票的方法非法占有外地游客财物,使外地游客误以为游览旅游专用线路就是游览崂山风景区,对崂山风景区的旅游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且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崂山法院对此案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旅游市场的秩序,对于提升崂山文旅形象、保障游客安全出游、放心出游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法官后语】
春暖花开,又是旅游的好时节。观光祖国的锦绣山河,体验大自然的美好时光本是一件趣事,不过,大家沉浸在出游的喜悦时,诈骗分子也蠢蠢欲动,他们以旅游为诱饵,实施诈骗,骗取钱财,让旅行的开心变成糟心。旅游骗局陷阱多,在此,崂山法院提醒大家提高警惕:
1.很多“低价游”“免费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低价“外衣”,实际上却暗藏着增加付费旅游项目、安排游客购物等损害游客利益的各种陷阱。游客在选购旅游产品时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平台,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低价游”“免费游”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2.青岛崂山风景区采取实名制网上“先预约、后入园”的方式,游客须通过“崂山风景区”微信公众平台,提前预约后进入景区。其他很多热门景点均可从网上预约售票扫描二维码进入景区,游客出游前要提前做好功课,规划好旅游线路,了解清楚景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务必要从正规途径购票,切忌通过个人账户转账或现金同“黄牛”交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外出旅游时应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黑导游”,拒绝乘坐“黑车”,以防落入“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骗局;在旅游过程中要科学理性消费,注意留存消费票据,一旦发生被欺骗、诱导甚至强迫交易的情形,及时向文旅、市场监管或公安部门反映。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正规网络平台选择酒店民宿,入住前注意检查住宿的安全、卫生、消防等条件是否正规,入住后第一时间检查房内的安全性和私密性,检查敏感位置有无安装偷拍设备,入住结束后主动要求开具消费发票,留存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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