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讯!195斤鲅鱼被秒拍!“最后一船鱼”满载而归 青岛进入伏季休渔期

5月1日12时起,青岛正式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当天上午,记者在西海岸新区后岔湾渔港码头看到,满载着休渔期前捕获的“最后一船”海货,渔船陆续归港靠岸。接下来,渔民们将开始修补网具、修缮渔船,为4个月后的开海做好准备。


(相关资料图)

后岔湾渔港码头,市民选购海鲜产品。

195斤鲅鱼被“秒拍”,卸完货抓紧入港

当天恰逢五一假期,码头上聚集了不少前来选购海鲜的市民游客,“面条鱼只要五元一斤,新鲜实惠。”威海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全家在青岛自驾游,下榻在黄岛的一家民宿,赶在休渔期前,他们特地导航到附近最近的码头,准备买点海鲜,回去自己开火烹食,享受海滨度假乐趣。

5月1日上午11时许,在鲁胶渔60577船长张强带领下,十余艘渔船陆续驶入后岔湾渔港码头,完成了伏季休渔期前的最后一次出海捕捞。“今天收获很好,一船能有两万斤,差不多能卖五六万块钱。”张强告诉记者,这“最后一船”海货收获颇丰,除了面条鱼,还有鲅鱼、鲳鱼、刀鱼等,其中最大的一条鲅鱼重达195斤,刚上岸便被“秒拍”。

伏季休渔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渔民利益,增加渔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为期4个月,时间安排方面,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渔船入港休渔。

“响应国家号召休渔,我们抓紧卸完货,确保12点之前进港。”张强说,如今海洋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让渔民在开海季的收入更有保障。同时,休渔期间,除了上坞、检修渔具、准备生产工具等常规工作外,他和船队还承担着协助青岛市浒苔打捞作业任务,这对增收也有助益。

养殖新模式助力,水产品供应充足

休渔开始后大部分捕捞渔船将回港休整,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在这期间的水产品保障供给。对此,记者了解到,为了满足伏季休渔期间广大市民的水产品消费需求,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积极创新渔业养殖模式,推广绿色、健康水产养殖技术,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从冷冻水产品看,通过引导水产养殖、捕捞及加工企业建设速冻、冷藏、低温暂养等配套设施,推动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冷藏收储能力明显提升。目前我市企业已经储备了足量的鲅鱼、带鱼(刀鱼)、鳕鱼、鲐鱼、银鲳、鳗鱼、半滑舌鳎(舌头鱼)、对虾等冷冻加工水产品,可随时投入市场。

从养殖水产品看,青岛市在海区底部大力开展底播养殖,养殖品种既包括牡蛎、扇贝、蛤蜊等餐桌上常见的贝类产品,也有刺参、鲍鱼等高端海珍品,每年休渔期间产量近30万吨。在海区上层,累计发展了近700个深水抗风浪网箱,可在休渔期间为市民提供鲜活鲈鱼、真鲷(红甲吉)等海水鱼,加上许氏平鮋(黑头鱼)、大菱鲆、牙鲆等传统养殖鱼类,产量可达5000吨。在深远海区域,“深蓝1号”大型网箱、全球首艘10万吨级养殖工船“国信1号”等深远海养殖重器相继投产,预计今年休渔期间向市场提供200吨鲑鳟鱼(三文鱼)和800吨大黄鱼。养殖产品种类丰富多样,产量充足,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从远洋捕捞产品看,青岛市现有远洋渔船172艘,作业海域遍布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捕捞品种包括金枪鱼、鱿鱼、秋刀鱼等,通过政策引导每年约有8万吨自捕水产品回运我市,补充市民菜篮子。

铁腕整治,严查重处休渔期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伏季休渔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必须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确保伏季休渔管控成效,巩固渔区安全形势,努力提高渔民群众满意度。据悉,为切实做好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青岛辖区渔政、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以最坚决的态度,实施“最严格的伏休制度”“最严格的管理措施”“最严格的处罚标准”,聚焦关键区域、重点对象,铁腕整治、重拳出击,严查重处休渔期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在港上,盯紧大马力渔船、异地渔船、玻璃钢快艇、钓具(休闲)渔船及涉渔“三无”船舶等重点监管对象,严守渔港码头休渔管控秩序;在海上,盯紧重点海域、重点渔场及地市管辖分界水域,开展全域全时不间断执法巡查、锚泊值守和联合巡航,对涉嫌违规出海捕捞的,依法严厉打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海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在市场上,加大渔获物交易、流通、仓储和加工环节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运输、收购、转载、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或无合法来源的海产品等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政策方面,对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严格依法依规取缔。对禁用及网目尺寸不合格的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并对船东及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采捕养殖水产品、运输养殖活鱼等渔业船舶违规的,除依法处罚外,取消该船及用船单位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凡符合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扣减情形的,一律扣减渔船相应的补贴。

渔业港口(停泊点)、修造船厂、船员劳务中介机构、运输车辆、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将由渔业、人社、工信、市场等部门依法严厉处罚,对无营业证照的,坚决取缔。

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参与非法捕捞的,一律顶格处罚。取得船员证书的船员违法违规的,除依法处罚外,将视情节暂扣或者吊销渔业船员证书。

对非法越界捕捞、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带头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走私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渔业部门将会同公安、海警、海关、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合打击,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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