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税务:税惠延续添动力 小微企业发展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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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8月18日讯(记者 李京媛 通讯员 丁伟) 为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助推经济增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根据公告,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截止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为其提供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用实际行动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

位于黄岛区“城市阳台”景区的“黄岛区漫猫咖啡店”店长潘迪表示:“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发了我们的创业热情和发展动力,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益和员工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黄岛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大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扶持力度,积极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持续关注小规模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改进政策落实方式,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为其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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