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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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2月13日讯(记者 王震远)2月13日,记者从青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被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2022年11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青岛市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工程(市北区、城阳区陆地部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只有一级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监理单位未及时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通报中提到,当事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市政府令〔2021〕28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符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定的轻微情形。因此,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记者从爱企查获悉,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兴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CPE)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27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营有限责任企业。2013年并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关键词: 有限公司 安全监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